歷史超越對書家素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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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慶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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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書法,是書寫漢字的藝術。一個受過傳統文化教育的人審視書法作品的線條節奏、結體韻致時,能觸摸到作者感情的脈搏,震顫的心弦會隨即發出清響與其和鳴,整個身心會完全沉浸在超然的境界之中。從這一點講,它也就不同于一般的寫字,它有著對書寫工具(軟性毛筆)的高難度技巧駕馭、造型元素(漢字的字型與結構)的巧妙組合。通過這樣一個文字——書寫——書法的動態過程,在筆畫的粗與細、方與圓,墨色的濃與淡、枯與濕,字形的大與小、繁與簡,結體的疏與密、正與側等等的轉換交錯之中,由時間的連續凝結為與空間的共存而成為藝術品。
書法,不是書寫文字的方法,寫字與之相比有著本質差異。常人往往是以可讀可識然后可賞為基本理由來認識書法;寫積極向上的詞句或意境優美的唐詩宋詞;勻稱端正的筆畫、平平整整的結體,就認為書法內容即等于文字內容,書法即是寫好字。這便產生了根本的混淆,導致出截然不同的判斷立場。從欣賞的角度講有此現象,從創作實踐的角度講也有此現象,幾乎自古至今都在爭論,其焦點也就在于對書法藝術本質性的認識上。筆者近幾年常與書道同好為此爭辯、交流,從未能取得統一認識。但有一點較少異議:把字寫好,追求盡可能達到的藝術水準。然而,這種高的藝術水準又當如何界定呢?似乎是各人站在各自對書法理解的立場上,互為褒貶,莫衷一是。但都又不得不承認,被稱之為好的東西,是能夠經得起歷史考驗的,因為歷史對一切事物都是公平的,它不取決于誰怎樣說。就具體作品而言,關鍵也應是其藝術含量的高低,這顯然不受制于一時一地及個人的好惡與否。
書法是藝術,是一種形式單純而意蘊豐富的意象藝術,它具有巨大的藝術魅力和很高的技術性和形式感。書家對書法的追求目標是一致的,即做歷史的超越,達到歷史流程中盡可能的高度。由于每個書法實踐者的際遇、修養、悟性、見識、審美經驗等等的千差萬別,能夠做到超越既往歷史和達到相當藝術高度的人,可以想見會是很少的。但“涓涓細流、匯成江海”,作為一個書法藝術的追求者,是能夠在歷史的進程中確立自己的位置的,這表現在對目標的確立,和實現目標,以及對歷史的把握和超越等等方面。本文也將對這方面就有關問題作些探討,以求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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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家的人格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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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是風雅、斯文、高潔、鄭重的藝術。清·劉熙載《藝概·書概》中說:“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已。”“賢哲之書溫醇,駿雄之書沉毅,畸志之書歷落,才子之書秀穎。”《宣和書譜》記載:“魯公平生大氣凜然,惟其忠貫日月,識高天下,故精神見于翰墨之表者,特立而兼括。忠臣烈士,道德君子,端嚴尊重,使人畏而愛之。”書法既可見性情,更可見人品。因而,對追求書法藝術的人來說,理應保持嚴肅、崇敬的態度。“書為心畫”,首先,書法作品是藝術,不是商品,是書家人格修養的結晶。不能把從事書法創作或研究與商品等同,雖然不否認書法作品是有其藝術價值和收藏經濟價值的,但一旦視作商品,創作者會失去審慎態度,斤斤計較于毫厘得失,淪為名利的奴隸,不可回避地會曲意逢迎,而走向追求藝術完美的反面。無異于對自身人格、人品的拋棄和自污。其次,書法是展示書家情懷胸襟,表明個人風雅意趣,陶冶欣賞者心境意緒的藝術形式,不是追名逐利的手段。不難見到不少當今自稱書法家或自我標榜為著名書法家的人,在還搞不清書法與寫字尚有多少不同時,卻在投機鉆營。因為有一個簡單原因在誘惑他們:是書法家就可以有名,是有名的書法家其作品就可以賣錢。包括一些行政領導人,社會名流,甚至名人家屬、子女等等都向書法家靠攏。不過是中國人,識得漢字,摸得起毛筆,加上具備其他得天獨厚的條件,忽然之間就成了“書法家”,且還是“著名”的,這不能不是書法的悲哀。
書法不是雕蟲小道,非一朝一夕所能見成效。一個書家的成才應是對技法的勤學苦練與朝夕揣摩;具有欣賞能力與見多識廣,及敏銳的判斷優劣的眼力;對書法史的流變演進的了解熟知,對歷代書法的領悟和體會;對相關學科的見識修養等等的了解與掌握。不知文字產生的歷史、不知書體的演進流程,不知歷代書法的生發、變遷、承傳,不知《九勢》、《筆陣圖》、《書譜》、《藝舟雙楫》等等書論和諸多基本常識、基本典籍為何物,自稱為書法家,將是很值得懷疑的。指出這些并非是要專門精通于此,但粗略的了解仍然是必須的。因為,時下太多的旁門左道,被傳媒渲染的都是天下絕招,搞得急于求成者極盡能事的以“倒書”、“一筆書”、“足書”、“舌書”、“天下第一榜書”等等來嘩眾取寵,愚弄視聽。這些江湖雜耍,會被不懂的人們以為這就是中國書法。
創新,是建立在對傳統的深刻理解、把握后的水到渠成。一些初練書法者耐不住寂寞、長久的苦練,為一夜成名而別出心裁,搞一些歪門邪道,絕然是在褻瀆書法藝術。正因如此,真正的書家應當是有著純真的人格美的,是通過真正的書法藝術來標示出自己的高風亮節的,是能夠以優秀作品引導人向善求美的,會由衷地啟發人們體會藝術美并因之受到熏陶的。換句話說是為社會服務并得到社會承認的。從而也完善并實現著對藝術追求的自身價值。所謂“靜正守恒”,作為整個人生修養,在一“靜”字。做任何事,須要先養靜,習字作書更是能靜才不至于浮躁,用心揣度,悉力運行。正,即是人格品行的端正,它具有道德規范的意義。所謂“一暴十寒,未有能生者也”的一代名師王羲之,以至于唐宋各名家,哪個不是苦練數十年而持之以恒才成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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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藝術家應扎根于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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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進入文明時代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字,但只有中國漢字的書寫形成為一門點線藝術。線條的運動節奏,造型成“勢”,而表現出“骨力”;墨色的淋漓揮灑,則蓄積著“韻”,表現出“氣”;通過骨勢氣韻的流動變化,又寫出了作者情感的波動節律。個性的陰陽剛柔,人格的剛正邪佞,理想的追求寄托,生活的進退沉浮等,都通過利用極富藝術表現力的線條,以深厚的功力和純熟的技巧來表現的,從而抒寫自己的思緒情懷。所以,透過書法線條的形式因素,呈現出的往往是“人”的文化。
書法是以表現書家精神世界尤其是以形式美意識為主的創造活動,因而它自覺或不自覺地流淌出社會生活中人的本質,成為其思維、性格、氣質、品德、意志、情感、理想等精神因素的物化形態。特別是它集中了千百年來數不勝數的古代知識分子的智慧,是傳統人文精神的積淀。書法作為歷史悠久的傳統藝術,承載著豐富的傳統文化信息。
傳統文化是個很寬泛的概念,從基本要素講有宗教、哲學、文學、政治、藝術、家庭與社會;從文化價值講有人生價值觀、自然價值觀、道德價值觀、知識價值觀、審美價值觀等,從文化基本特征看表現在它的統一性、非宗教性(人文精神)、泛道德性、中庸和平等等,浩如煙海,源遠流長。不必在這里做傳統文化的鋪陳,而是在探討作為一個書家應該怎樣面對傳統,繼承傳統文化那些有益的成分。應該說,一個高層次的書法家,首先是傳統文化的熟知者,或者是傳統文化的某一門類別較有專攻者或研究者,沒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做基礎,是不可能成為真正的書法家的。縱觀歷史上在書法藝術上有所成就或建樹的人物,幾乎無一例外,其文化造詣都相當高,不單有書法精品流傳后世,而且大多都有著作流傳至今。翻開歷史,我們可以發現,許多經過歷史淘汰后留名下來的書法上確有成就的先輩們,大多是當時的文人學者及達官文豪們,而沒有幾位在當時以書法家自居,更沒有著名大師等等的美稱。現在有的被稱為書法家甚至被稱為著名書法家的人,根本不精通甚至不了解中國傳統文化,將自己的書法始終局限在簡單的字形上,沒有文化根基,老是在字形上別出心裁,美其名曰“創新”;也有的“著名書法家”只會寫三、五個字,手拿小本子,上面記著幾個不知從哪里抄來的只言片語,名片上即有一大排職務,某某國際組織理事,某某協會顧問,某某群眾團體主席等等,招搖過市。面前再有幾個門外漢拍手叫絕,也著實招來某些人的前呼后擁,其不知這等書法大家將僅僅是歷史的匆匆過客,各領風騷三、五天而已。
欲想被歷史認可為書法藝術家,必須在傳統文化上扎根,汲取傳統文化之營養,消化吸收,以傳統文化底蘊做根基,孜孜不懈地刻意追求,端正態度,才能創造出具有豐富意蘊且品位較高的書法藝術作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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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家的基本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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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已是人所皆知,筆者不想多談。僅就書法意向和個人特點簡要談一點看法。
書法意向即是書法學習或書法創作時的個人心態,這是在書法基本功練習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問題。書法具有巨大的藝術魅力和很強的技術性和形式感,如果沒有較好的書法意向,是不可能練好基本功的,更談不上創作好的書法作品。因此,在練習基本功的過程中,一定要培養出較好的個人書法意向,使自己有一個很好的心態,這是從事書法學習及作品創作必備的前提。
至于個人書法的風格和特點,絕對不可刻意地去追求,每個人的字跡都有每個人的自身特點,人與人之間各不相同,就像每個人的面貌長相不同一樣,自己就是自己,而筆跡中的自己一旦向美的方向追求,當有了相應的藝術含量時,便自然會形成自己的風格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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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藝術向高層次覺悟的啟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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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書法家對書法建筑美的覺悟??建筑美,也可稱做靜態美,筆者認為用建筑美來說明更形象一些。書法是一種意象藝術,具有很強的形式感。然而,一幅書法作品一定是表達作者在某種條件下的某種思想感情,這就要求作者為了充分地表現自己而選擇適應表達某種感情的形式,如款式、書體、章法、用筆、用墨、選擇什么類型的紙張等等,這也就是說作者如何選材、如何設計、如何選擇適應此時此地此條件抒發此種感情的建筑美類型。
書法作為意象藝術來講,就不得不突出它的形式感,這就需要書家去體悟,去感覺。只會寫一種書體甚至只會寫幾個字的人,就無法通過形式去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沒有意蘊的書法是空洞的軀殼,它是沒有靈魂的,因此也就沒有任何生命力,只是寫在紙上的字而已。
(二)書法家對書法舞蹈美的覺悟??舞蹈美也可稱為動態美。當靜態的東西運用至恰到好處的時候,就必須追求其動態的東西。而這一點對于書家們來說是極其重要而且最難以把握的。有行家在評論某一書法作品的時候,往往會說:這件作品寫得很活脫,其實這是對作品中動態的東西的評價。把字寫活,是每個書法家都想追求的,然而“活”是有度的,如何把握準確,卻是很難的。一個舞蹈演員到了舞臺上,又轉又跳,能夠做出一些高難度的動作來,但有一點:他(她)自始至終掌握著自身的平衡支點,在保證這個支點穩定的情況下,盡自己最大的能力,高質量完成高難度的動作。書法的道理與此很接近,追求“活”而不能“過”,“過”便會“倒”。因此,書家們在追求動態美的時候,一定要首先認清自己的基本功基礎,把握好自己的平衡點,老老實實,虛心學習,寧可動作質量差一點,也不能做“過”而“倒”。
(三)書家對書法音樂美的覺悟??從廣義上說,藝術存在于兩個范疇:一是空間藝術;二是時間藝術。能夠看得見、摸得著,或者說需要占有一定空間的藝術品稱為空間藝術,但有些藝術無法用空間尺寸去衡量,人們欣賞它的時候只能通過一定的時間,譬如音樂。唯獨中國書法,它既是一種空間藝術,又是一種時間藝術,至少,它包含了時間藝術的因素。譬如說,有某個書家在自己的書房里,心情很好,一時書性大發,便提筆揮毫,這時書家的作品一定在是表現其此時此地此心態下的思想感情,然而當作品完成一半時,突然有人敲門,書家不得不放下筆去接待來客,客人進門后通報了一個令書家非常惱火的消息,當把客人送走后,書家再回到書桌前接著未完成的作品繼續創作時,發現無論如何,與前面的一半再也接不起來了。這就說明了心情、時間的變化對書家創作的影響是非常明顯的,因思想感情的變化、筆勢筆氣的中斷,而無法將書寫再進行下去。
因此,在評價一幅書法作品時,應從全局來考查,看它是否氣韻通暢,猶如一首動聽的音樂,看它的主旋律,是否能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同時也看它是否通暢。一首抒情曲和一首進行曲無論如何不能連接成一首曲子,因為它們不可能有共同的主旋律。對于成功的書法作品(楹聯作品除外),是不能簡單地以某一字或某一筆畫來評判的,而應從整體節奏行氣上來認識。就像評音樂不能簡單地抽出一個音符來評判一樣,應從它的整體樂感上來認識。這就要求書家在進行書法創作時主題明確,思想性強,就像譜曲一樣,力爭成功地表達出人的思想情感來,同時使人們通過作品而理解作者的思想情感并得到美的享受,也啟發人們去體會藝術所給予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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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書家素質推到歷史的最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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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家在具備了以上各項基本要求以后,還要向更高的層次邁進。書法家創作時書寫的文字內容必須是書家完全理解的內容,那么,理解別人的東西,永遠也比不過理解自己的東西更充分、更徹底。因此說,一個高層次的書家應該創作自己的東西,這就需要書家本身有相當高的學問和相當強的文字功夫。要寫詩就必須會吟詩,要寫詞就必須會填詞,這樣就需要書家能通韻律,曉音樂等等。不能很好地具備以上諸項能力,也就難免被歷史淘汰,更談不上對歷史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