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繼新 王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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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瑟,是祭孔典禮中的重要樂器之一。
?? 瑟,形似古琴,春秋時流行,常與古琴合奏,因此,古人常常將二者并提。《詩經(jīng)·關(guān)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詩經(jīng)·鹿鳴》亦有:“我有嘉賓,鼓瑟鼓琴。”據(jù)《呂氏春秋》記載,遠(yuǎn)古時代就有瑟。炎帝時“士達(dá)作為五弦瑟。”到堯帝時,有個叫瞽叟的人將瑟的弦增加到十五根,舜帝時的仰延又加了八根弦,制成二十三弦瑟。《樂書》引《世本》說:“庖犧作瑟,五十弦,黃帝使素女鼓瑟而悲,帝啼不止,故破其瑟為二十五弦。”《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寡人竊聞趙王好音,請奏瑟。”
??? 周時,瑟多為二十五弦。近年來,先后在長沙、信陽、江陵等楚墓出土近二十張瑟,形制大致相同,長方形,以整塊木料鑿成,共二十五弦,架于首岳與尾岳之上。
??? 瑟琴都是絲屬樂器,因?yàn)楣艜r弦為絲制。遠(yuǎn)古時代并沒有弦樂器留下來,夏商也沒有。這并不能排除弦樂器出現(xiàn)的可能性。在甲骨文中,“樂”字的上半部分,就是以兩根絲弦組成;下部是“木”當(dāng)為木質(zhì)音箱。這是一個很像形的木制弦樂器。
??? 瑟在先秦的漫步歲月中,主要用于伴奏歌唱,它是上層社會享娛活動的常用樂器之一。在魏晉南北朝時代,瑟的演奏與應(yīng)用范圍有所擴(kuò)大,多用于伴奏“相和歌”;隋唐之際,不僅用于伴奏“清商樂”,同時也是宮廷雅樂必備的樂器之一。宋代以來,更為宮廷雅樂列入不可或缺的樂種,如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頒定的“宮懸之樂”,有五十二臺古瑟,約占樂隊(duì)總數(shù)三百四十九件的六分之一。
??? 瑟與琴都是古代雅頌樂舞中的主要樂種之一。幾千年來,一直為歷代宮廷沿用不絕。尤其是隋唐以來,孔廟樂懸中的琴瑟是具有相當(dāng)編制的絲部樂器。
至清末和民國早期,曲阜及各直省孔廟祭祀禮樂仍沿用古制,瑟之器依然居其應(yīng)有的編制。
瑟身是長方形,木質(zhì)音箱,二十五弦,每弦有柱,是用以調(diào)弦和確定音高的。一般來說,瑟都是按五聲階定弦,若有七弦音階時,則須以按弦升高的方法予以變應(yīng)。瑟的形制由“瑟面”、“瑟邊”、“瑟額端”、“瑟尾端”、“瑟槽內(nèi)面”以及“瑟底外面”等六大部分組成。瑟,通體桐木,梁用紫檀,弦孔用螺蚌為飾,前廣后狹,面圓底平中高,首尾具下。
孔廟奏樂襲用古代儒家琴說,對于瑟的演奏分“清”、“中”之律。就是在二十五弦中,以第十三弦為“中位”,以中位為界,其左十二弦為內(nèi),即所謂“清律”,而右十二弦為外,則謂“中律”。這就是古瑟演奏法的“內(nèi)外”“清中”之說。自古以來,瑟的演奏不外乎是一手掐作或雙手合作等兩種彈撥方法。若一手掐作,只用外一弦至外十二弦和內(nèi)一弦至內(nèi)四弦;若雙手合作,則內(nèi)外二十四弦全用,也就是“中律”和“清律”同用。自清代以來,孔廟古瑟沿用雙手合作的指法。也就是運(yùn)用相差八度的兩個音同時發(fā)響的技法,來加強(qiáng)音色的厚度和擴(kuò)大音響的強(qiáng)度,以求古瑟與眾器之間達(dá)到和諧統(tǒng)一。所以,需要樂工具備較為嫻熟的彈奏技巧,熟練的運(yùn)用雙手合作的技法,兩音不得參差不齊。必須做到“中清”相應(yīng)諧合、快慢一致。這就是古人所遵循的“兩弦兼彈者,取陰陽相配也”一訣。
清代康熙在其《律呂正義前編》中對于古瑟音律的處理也同鐘磬音律一樣,將其歸為陰陽分均。也就是將外十二弦為陽均,應(yīng)陽律;以內(nèi)十二弦為陰均,應(yīng)陰呂。然后,陰陽兩均各以一弦為“下徵”二弦為“下羽”,三弦為“宮”,四弦為“商”,五弦為“角”,六弦為“徵”,七弦為“羽”,八弦為“清宮”,九弦為“清商”,十弦為“清角”,十一弦為“清徵”,十二弦為“清羽”。
孔廟奏樂,從根本上講,體現(xiàn)了孔子的音樂思想。
《論語·陽貨》載孔子言:“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也。”表明當(dāng)時雅樂受到了“鄭聲”之“亂”。
“鄭聲淫”,這是孔子對音樂的一種看法,影響后世至為深遠(yuǎn),以致成為“千圣相傳心法之要”。但牽涉“鄭聲淫”三字的解釋,自古以來就是眾說不一,各據(jù)隅理。歸納起來,主要是從兩個方面展開的:
一、“鄭聲”指《詩三百》中“鄭風(fēng)”。 許慎《五經(jīng)異議》說:“鄭國之俗,有溱洧之水,男女聚會,謳歌想感,故云‘鄭聲淫’。”于是,朱熹《詩集傳》以為“鄭聲淫”即指“鄭風(fēng)”中的“淫奔”之詩。
二、“鄭聲”指鄭國的“世俗之樂”。《孟子·梁惠王下》說惠王“直好世俗之樂”,漢人趙岐注作“謂鄭聲也”。在《樂記》中,“鄭聲之音”則常作為“新樂”對待。俗樂、新樂何以邪淫?漢人多從地理環(huán)境探索。宋張載《張子全書·禮樂》說:“蓋鄭衛(wèi)之地濱大河,沙地土不厚,其間人自然氣輕浮。其地土苦,不費(fèi)耕耨,物亦能生,故其人偷脫、怠墮、馳慢、頹靡。其人情如此,其聲音同之。”清魏源《古詩微》則從商旅角度分析:鄭衛(wèi)之地,商旅云集,“商旅集則財貨盛,貨財盛則聲色輳。”
由“聲”字的兩種解說,因而導(dǎo)致了對“淫”字的兩種解釋:一、就內(nèi)容言,是淫蕩邪僻的涵義;二、就音樂言,指節(jié)奏放縱不含中正。前種解釋與字本義相近,比較常見,后者則與本義稍離。《樂記》中曾多處描寫五音奏法,如果五音“亂迭相陵,謂之幔”。清陳啟源《毛詩稽古篇》便由此立論:“夫子言‘鄭聲淫’耳,曷嘗言‘鄭詩淫’乎?聲者,音樂也,非詩詞也。……樂之五音十二律長短高下皆有節(jié)焉,鄭聲靡曼幻眇,無中正平和之致,使聞之者導(dǎo)欲増悲,沈溺而忘返,故曰‘淫’也。”
孔子“惡鄭聲之亂雅樂”。正是因?yàn)椤班嵚暋被靵y了“雅樂”的等級秩序。所以,孔子在“惡鄭聲”的同時,還大力提倡“雅樂”。
孔子所謂的“雅樂”,就是“韶樂”。
公元前517年,孔子在齊國,耳聞目睹了韶樂的演奏盛況,不僅心醉神迷,竟然“三月不知肉味”,乃至發(fā)出“不圖為樂之至于斯也”的感嘆。為此,他對韶樂推崇備至,大贊“盡美矣,又盡善也。”當(dāng)他的弟子顏淵請教治國安邦之策時,孔子教誨說:“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這說明韶的感染力是相當(dāng)強(qiáng)的。
韶樂,相傳是古代的一個著名樂舞。它的產(chǎn)生年代、名稱、形式在史書記載上不盡相同。有稱《韶》、《大韶》、《九韶》、《簫韶》、《韶箭》、《韶虞》的,也有稱《九辨》、《九代》的。《呂氏春秋·古樂篇》云:“帝嚳命咸黑作為歌聲:《九招》、《六列》、《六英》。”《漢書·禮樂志》云:舜作韶。《尚書·堯典》記載更為詳細(xì):“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毋相奪倫,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史記·夏本紀(jì)》也說:“舜德大明,于是夔行樂,祖考至,群后相讓,鳥獸翔舞,簫韶九成,鳳凰來儀,百獸率舞。”從這些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出韶的形成、形式及演出的盛況。韶,應(yīng)該說是樂舞的總稱,可歌、可奏、亦可舞。演出的陣容、規(guī)模是十分龐大的。
祭孔樂舞也明顯地體現(xiàn)了這一特點(di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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