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四氏學學宮
王廣恒 ?彭慶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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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氏學學宮位于孔廟“觀德門”西,原曲阜一中內。四氏學是專為孔孟顏曾四姓氏子弟,在曲阜所設享有一定優渥的學校。其前身為三氏學,源于魏黃初二年(221年),經孔氏家學、廟學、三氏學相沿而成。
?《三國志》載:魏文帝黃初二年,曹丕下詔重修孔廟,“又于其外廣為屋宇,以居學者”此乃孔氏家學之始。
?乾隆《曲阜縣志》載: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孔子四十四代孫孔勖太常博士、知曲阜縣事,奏請“于家學舊址重建講堂,延師教授。帝曰:‘講學道義,貴近廟庭,當許于齋廳內學書。’廟學之名始起。”
?宋乾興元年(1022年)二月,知兗州孫奭修葺廟學,始給學田。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十月,“改建三氏學于廟之東南隅,初置廟學教授一員” 令教諭三氏本家子弟,并規定“于舉到文官內差,或委本路監司舉有義行者為之”。自此三氏學遷出孔廟,規模不詳,總體上形成右廟左學之制。元祐四年(1089年)八月,“增置三氏學學正、學錄各一員。”
?金明昌元年(1190年)三月,“詔修廟學”。敕“于四舉五舉終場進士出身人內,選博學經史、眾所推服者”充任四氏學教授,秩正八品。據《祖庭廣記·金闕里廟制》圖所示:“學”位于今孔府之南,有兩并院落,學舍在西,教授廳在東,各自獨立。學舍另辟西門,以便進入孔廟。
?元中統二年(1261年)九月,“以進士楊庸為三氏學教授”;至元三十年(1293年)三月,“以張頿(zī)為三氏學教授”;元貞元年(1295年),“以楊演為三氏學教授,孔思逮為學正”;元貞六年(1299年)六月;“制三氏學官,聽衍圣公遴補”。此時官秩為九品,由官方任命。
元憲宗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召廟學教授陳儼赴京師”。
元仁宗延祐六年(1319年)朝廷議準:“三氏子孫學官,初本不以常例拘之,后來有司不體優待圣賢之意,將聽除人,一概注授,遂使學校廢弛。已(以)后注用人員,必聽衍圣公遴選,以為定制。”此時,改官方任命為衍圣公選任。
?金元時,學錄、學正任用異姓,官秩九品。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改廟學曰‘三氏子孫教授司’。” 置教授、學錄、學司各一人,“俱用異性”。教授秩定從九品。明洪武七年(1374年),裁去學正,只設學錄一員,“秩未入流”。洪武十年(1377年),“重建三氏學”;十五年(1382年)八月,“改顏池(顏子五十七代孫)為三氏學教授”。
????明宣德元年(1426年),“定以圣裔任,令衍圣公保舉孔氏生員年德俱尊、學問優長者,咨部除授”,從此專用孔氏。
?明成化元年(1465年),“頒給三氏學印,命三氏學三歲貢士一人。”三氏學正式納入官學體系。隨后制定生員等級。
?明弘治十一年(1498年),由兗州知府奏請,在山東巡撫主持下,對三氏學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修建。其規模為:中為明倫堂,左右為東西二齋,齋后為諸生肄業號舍。明倫堂后為講堂,再后為公子號房,左右兩廂為教授、學錄公廨,并修建墻垣。計房屋110楹。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巡撫張監發帑銀重修,“新為屋,南五楹,東西十楹,重門周垣,井灶必備。僉守者一人,司扃鐍(iōng jué)顏。其南曰立齋,東曰興齋,西曰成齋,協教授、學錄選弟子。”計有32人居住。
?明萬歷十年(1582年)正月,六十一代孫孔弘復任曲阜知縣時,因學宮在孔府前,臨近藩臬行署,且規制不備,故“遷三氏學于按察司行署東”(今曲阜師范學校以東,古泮池以北);十五年七月,“巡按御史毛在,請三氏學益以曾氏之在嘉祥者,改名四氏學,從之”;十九年(1591年)三月,“新建四氏學成”。
?明萬歷四十年(1612年),“兗州府知府陳良材增置四氏學田。增四氏學廩增生額。”四十二年(1614年)春,“遷建四氏學于廟西觀德門外”(原曲阜一中位置)。形成左廟右學之制。新建四氏學:明倫堂3間,左右廂房各5間,東曰啟蒙齋,西曰養正齋。后為尊經閣,左為教授署,右為學錄署。外辟重門,門外有泮池,跨以橋,橋前為狀元坊。
?清代雍正十三年(1735年)定學錄官秩為正八品。
?至清乾隆年間四氏學建制與前者相當:“中為明倫堂,堂東西為教授、學錄之宅。堂后為尊經閣,閣后為公子學舍凡五楹。旁有配室,以居四氏博士、廩生者;左五楹為學詩齋,右五楹為學禮齋。東齋曰啟蒙,西齋曰養正。東西號房各二十間,其前為儀門,門東有文昌祠。”占地面積不計門外設施,有4畝7分9厘。其后歷經多次重修。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學錄由衍圣公“于孔氏歲貢廩生、捐貢及廩生內”“揀選應用人員,移送撫臣驗看”,再送部除授。
?民國初時四氏學宮荒廢已甚,十三年(1924年),原址改為“明德中學”。1947 年9月改成縣立中學;1952 年9月,縣政府創辦了曲阜中學,次年遷至“明德中學堂”校址;1958年,更名為曲阜第一中學,多數建筑或改建,或拆除;2003年該址被魯能集團所得。
?關于生員資格,宋時,廟學只針對孔氏子弟。元仁宗延祐年間增孟顏二氏。《明太宗實錄》載:嘉靖九年(1530年),“巡撫山東都御史劉節奏請于曲阜縣治立四塾,十六社各立一塾,簡孔氏生員儒士為塾師。凡孔顏孟三氏子弟,八歲以上俱送塾教習,年十五以上,提學官試其學業有成者,送入三氏學。而黜其累試無成者,仍立為廩膳、增廣、附學名目。其廩膳雖無廩餼,俱以提學官考定高下收補。至于應貢以收補名第為定,如年至五十累考無進者發回,衣巾終身。禮部復議允行,其廩增人數許依州學例各三十名。”首次確定三氏學生員的入學資格及名額。
明萬歷年間,增添曾氏為四氏學,負責教授孔孟顏曾四氏子弟。萬歷四十年(1612年),山東提學道陳瑛認為四氏學舊額僅三十名偏少,報請山東巡撫,將四氏學廩、增生員名額各增至四十名。
據明成化年間六十一代衍圣公給朝廷的奏折載,明成化年間的學生不下二三百人。
清代科舉之法悉依前朝,四氏學生員資格基本未作變更。
關于學宮的費用,為官府所撥的學田收入。對于學田,學校只有占有權和使用權,不可買賣轉讓。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始“撥近尼山田二十頃,充廟學生員供膳”。
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撥曲阜地9大頃50畝、沛縣地59大頃,作生徒學田。
明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巡鹽御史吳達可于曲阜蔡莊置學田3頃,于泗水的兩個村莊置學田4頃50畝有奇;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巡鹽御史畢懋康于曲阜春亭莊置學田3頃26畝有奇;萬歷四十年(1612年),兗州知府陳良材于曲阜城北置學田58畝有奇;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兗州知府張銓于曲阜城西北大廟莊捐置學田50畝。學田“例無國賦”,“歷免差徭”。
?學官的俸祿,明以前無定制,明代始額定教授、學錄從贍廟田土中每月各支俸米5石,節次裁減,歲支銀24兩。清代削去俸米,歲給俸銀56兩9錢6分,并馬草銀、齋薪銀各12兩,均由曲阜縣正項銀糧內開支。生員廩米每人每年12石,閏月加1石,在曲阜縣存留粟米內支給。后改米為銀。又曾一度裁去三分之二,乾隆二年恢復舊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