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府檔案》案例
劉巖 彭慶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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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廟守衛百戶,自康熙帝欽設成立以后,百戶衙門內每每發生命案總能以自身的強勢大事化小,這在官官相護的封建時代人們似乎早已適應。純潔的心靈在封建道德倫理的說教下,只有剩下孤獨的善良,人們大都迷失了自我。故而,在《孔府檔案》內百戶衙門許多離奇事件里,價值取向定會有失偏頗,命案故事也愈發地撲朔迷離。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七月二十六日,在百戶衙門又發生了一起蹊蹺的自殺案件。雖然過程看似簡單明了,但事發原委復雜曲折,處理過程讓人費解疑惑。
為了力求還原案件的真實,我們暫且把有關人物及其關系做一扼要介紹。此案共涉及主要人員有:自殺者佃戶魏相德,其子魏炳祥;林廟百戶胡正勤,與魏父子同鄉;四品執事官孔廣棟(尊稱:貽燕堂九爺),孔廣棟的管家王豫。
讓我們一起穿越時空,走進曲阜那迷茫昏暗的公元1790年。
乾隆五十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天剛蒙蒙亮,曲阜城內大多數的人們乘著涼意還在睡夢中。一居住于東門里名吳繼釗的人,身背糞簍沿街四處尋視著,他并非為了市容清潔,而是生活所迫為之。彼時雖然被后人稱之為“盛世”,但凡凡眾生還是為了生計而努力操勞,不辭辛苦早晚奔波。此時城門還未打開,路上行人無幾,顯得格外冷清。早晨絲絲涼意讓吳繼釗有些興奮,沿鼓樓街(舊時為東西向)緩緩向百戶衙門方向走去。突然,他發現百戶衙門大堂前有人形物體懸于一槐樹下,難道是護衛丁員練功沙袋不成?好奇心驅使他上前一看究竟。那是什么沙袋,分明就是一具面目可憎的死尸,吳繼釗害怕極了,連忙奔往西關向曲阜縣衙稟報。
史料記:“(接到報案后)敝縣當即帶領吏、仵親赴尸所”。以此看來,時曲阜知縣李維本處理此案是認真正規的。仵(wǔ),在此為現代意義的法醫,或搬運尸體工。《清會典·刑部》:“凡斗毆傷重不能重履之人,不得扛抬赴驗,該管官即帶領仵作親往驗看。”
經一番調查,死者為魏相德,鄒縣北湖莊人,衍圣公府的四品執事官、貽燕堂九爺孔廣棟一佃戶戶丁。佃戶,是社會最底層的勞動者,在封建社會勞死,則何足掛齒,但自縊之死偏偏引起一連串社會質疑。首先,為什么死者在百戶衙門前自縊,有無冤屈?其次,是否是罪有應得畏罪自殺呢?
追問聲一片,身患疾病的衍圣公孔憲培,只能令知縣詳查深究,追責問罪。于是,所有關聯人員遭遇問訊,各自辯解,眾說紛紜。
林廟百戶胡正勤如是說:
知其事愕然萬分,受主隆恩才使小人得以百戶之職,報孝之時時拷問自省,忠心耿耿無以言表,故此案不敢有半點虛言。7月25日傍晚,我從四品執事官孔廣棟門前路過,見魏相德在此吵鬧。以卑職之責,當以查究事情原委。訊問后得知,魏相德乃九爺孔廣棟佃戶,因與其管家王豫前期有借麥過結,追至九爺府門,叫囂與王豫拼命,甚是瘋狂,圍觀之人甚眾。孔廣棟見此情景,唯恐鬧出事來,欲將魏相德扭送縣衙,并揚言革退其佃戶。魏相德之子魏炳祥當時在場,因同鄉之故與我相識,見我在此,便上前求我加以講情勸解。我念其同鄉之宜,逐向孔廣棟求解,勸其大可不必把魏相德送至縣衙懲治,回頭讓他賠罪。又勸魏相德在此不要吵鬧,有話好好說。事已至此,雙方緩和下來,逐令魏相德父子在護廟守更者梁法成、蔡兆鳳的住處歇宿,以待次日帶其前往孔廣棟賠禮。豈料到魏相德當夜竟尋短見,自縊于百戶衙門前。
但在其案卷的另頁所記,則有微妙變化。百戶胡正勤又如是記曰:
(乾隆五十五年)7月20日,北湖莊佃戶魏相德強行買麥與貽燕堂主孔廣棟管家王豫因價格不合,率其子魏炳祥毆打王豫。因故,孔廣棟將其三人事情告知本署。卑職當即傳喚三人,只有魏相德到庭,余二人皆在北湖莊未到,只能暫時收管魏相德,飲食自便。豈料他25日晚飲酒后呈醉狀,并外出了幾次,其后在敝署閑地槐樹上自尋無常,縊死。事后逐即嚴詢看守之人,并無發現有勒索威逼情形。
此時真是霧里看花,讓人難以辨其真偽,事實真相到底如何呢?從下面的史料記述中,我們不難看出其中的難言之隱。
案件的另一主要角色,肇事者孔廣棟管家王豫又是如何交代的呢?我們相信他的說法,因為所謂管家,對于官家而言只是奴才而已,諒他所述水分不大。他如是說:
小的住在本城內火帝廟(又名:火神閣,孔廟西,二十世紀中期被毀)街,向來給主人看莊子。前日在鄒縣北湖莊管事,閑來尋得一個女人,正在奸宿,可巧被魏相德的二兒子魏炳祥短住(方言:逮個正著之意),不依起來。小的害怕,就許了他五千小錢以封口,當時所帶不多,只給了二千。后來魏炳祥又向小的索討,才互歐起來,事后小的無奈稟告了主人孔廣棟,主人要小的拿帖(信件)將魏相德父子送到百戶衙門。
通過上面的供述我們大可還原事情的真相:王豫在北湖奸宿被短,理虧被訛,事后反悔,逐向主人孔廣棟謊稱小麥買賣糾紛被魏氏父子所歐。孔廣棟信以為真,便手書密信,指使百戶胡正勤緝拿魏氏父子。胡正勤或迫于九爺壓力,或礙于情面,或兼而有之,糾結之下只是把魏相德帶到百戶衙門。魏相德在百戶衙門雖然沒有遭到虐待,但平白無故被抓,臉面丟盡,有辱門風,羞怨難耐。當人尊嚴失盡、孤立無助、喪心至極之時,往往會走兩個極端,殺人或自殺。封建社會生活在最底層的蕓蕓眾生,大多選擇后者,魏相德也不例外。
知縣李維本犯難了,前期的事由都是案發后,依九爺、百戶方面送來的申文。公案在身,不得已于8月5日行文,提審九爺、百戶到案。九爺孔廣棟,與時任衍圣公孔憲培為本家族爺,其勢力自然不可小視;百戶胡正勤,官居四品,為衍圣公統領且具有獨立執法權,也不可得罪,“秉公”二字此時實在難以出口。
此時,又有魏氏親屬自鄒縣前來,提出要求經濟賠償。孔廣棟聽后,便大方的許諾賠償“千二”,魏氏親屬被迫接受,當即派人送去“五百”。九爺家業頗豐,“千二”對他來說小菜一碟,那為什么只出五百,其余不給呢?
原來,九爺有著自己的算盤:命案發生在你百戶衙門,理當你為主角,賠償大頭自然由百戶衙門所出。
這可急壞了知縣李維本,論事該有百戶賠償的份,百戶也不惜乎這點小錢,但論其體制則萬萬使不得。百戶乃衙門官署,歷史上許多命案皆不究資,何況今日,豈有賠償之理。可剩余的不賠償,于理不通,又唯恐魏家鬧出事端,如何是好,總不該自己掏錢吧?自己做不了主,那只好請衍圣公爺定奪吧!
于是,《孔府檔案》就增加了如此一案卷。詩禮傳家的孔府能夠如何處理?未有收錄。故事發展至此,其結果就讓大家自己揣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