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婚姻禮俗的新發展——唐宋婚禮 下

作者:孟繼新 ?李筱 ?韓振 ? ?來源:彭門創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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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梁錄》載:
婚娶之禮,先憑媒氏,以草帖子通于男家。男家以草帖問卜,或禱簽,得吉無克,方回草帖。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后過細貼,又謂“定帖”。
帖中序男家三代官品職位名諱,議親第幾位男,及官職年甲月日吉時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書主婚何位尊長,或入贅,明開,將帶金銀、田土、財產、宅舍、房廊、山園,俱列帖子內。
女家回定帖,亦如前開寫,及議親第幾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時生,具列房奩、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及隨嫁田土、屋業、山園等。其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過帖,各以色彩襯盤、安定帖送過,方為定論。
然后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男以酒四杯,女則添備雙杯,此禮取男強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即以金釵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釵”。若不如意,則送彩緞二匹,謂之“壓驚”,則姻事不諧矣。
既已插釵,則伐柯人通好,議定禮,往女家報定。若豐富之家,以珠翠、首飾、金器、銷金裙褶,及緞匹茶餅,加以雙羊牽送;以金瓶酒四樽或八樽,裝以大花銀方勝,紅綠銷金酒衣簇蓋酒上,或以羅帛貼套花為酒衣,酒擔以紅彩繳之。男家用銷金色紙四幅為三啟,一禮物狀共兩封,名為“雙緘”,仍以紅綠銷金書袋盛之,或以羅帛貼套,五男二女綠,盛禮書為頭合,共輳十合或八合,用彩袱蓋上送往。
女家接定禮合,于宅堂中備香燭酒果,告盟三界。然后請女親家夫婦雙全者開合,其女氏即于當日備回定禮物,以紫羅及顏色緞匹,珠翠須掠,皂羅巾緞,金玉帕椋七寶巾環,篋帕鞋襪女工答之。更以元送茶餅果物,以四方回送羊酒,亦以一半回之。更以空酒樽一雙,投入清水,盛四金魚,以箸一雙、蔥兩株,安于樽內,謂之“回魚箸”。若富家官戶,多用金銀打造魚箸各一雙,并以彩帛造像生蔥雙株,掛于魚水樽外答之。
自送定之后,全憑媒氏往來,朔望傳語,遇節序亦以冠花彩緞合物酒果遺送,謂之“追節”。女家以巧作女工金寶帕環答之。次后擇日則送聘,預令媒氏以鵝酒,重則羊酒,道日方行送聘之禮。且論聘禮,富貴之家當備三金送之,則金釧、金鐲、金帔墜者是也。若鋪席宅舍,或無金器,以銀鍍代之。否則貧富不同,亦從其便,此無定法耳。
更言士宦,亦送銷金大袖,黃羅銷金裙,緞紅長裙,或紅素羅大袖緞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團冠,四時冠花,珠翠排環等首飾,及上細雜色彩緞匹帛,加以花茶果物、團圓餅、羊酒等物。又送官會銀鋌,謂之“下財禮”,亦用雙緘聘啟禮狀。
或下等人家,所送一二匹,官會一二封,加以鵝酒茶餅而已。名下財禮,則女氏得以助其虛費耳。
又有一等貧窮父母兄嫂所倚者,惟色可取,而奩具茫然,在議親者以首飾衣帛,加以楮物送往,謂之“兜裹”。
今富家女氏既受聘送,亦以禮物答回,以綠紫羅雙匹、彩色緞匹、金玉文房玩具、珠翠須掠女工等,如前禮物。更有媒氏媒箱、緞匹、盤盞、官楮、花紅禮合惠之。
自聘送之后,節序不送,擇禮成吉日,再行導日,禮報女氏親迎日分。
先三日,男家送催妝花髻、銷金蓋頭、五男二女花扇,花粉、洗項、畫彩錢果之類;女家答以金銀雙勝御、羅花幞頭,綠袍、靴笏等物。
前一日,女家先往男家鋪房,掛帳幔,鋪設房奩器具、珠寶首飾動用等物,以至親壓鋪房,備禮前來暖房。又以親信婦人,與從嫁女使,看守房中,不令外人入房,須待新人,方敢縱步往來。
至迎親日,男家刻定時辰,預令行郎,各以執色如花瓶、花燭、香球、沙羅洗漱、妝合、照臺、裙箱、衣匣、百結、青涼傘、交椅,授事街司等人,及顧借官私妓女乘馬,及和倩樂官鼓吹,引迎花檐子或粽檐子藤轎,前往女家迎取新人。其女家以酒禮款待行郎,散花紅、銀碟、利市錢會訖,然后樂官作樂催妝,克擇官報時辰,催促登車,茶酒司互念詩詞,催請新人出閣登車。既已登車,擎檐從人未肯起步,仍念詩詞,求利市錢酒畢,方行起檐作樂。
迎至男家門首,時辰將正,樂官妓女及茶酒等人互念詩詞,攔門求利市錢紅。克擇官執花,盛五谷豆錢彩果,望門而撒,小兒爭拾之,謂之“撒谷豆”,以壓青陽煞耳。方請新人下車,一妓女倒朝車行捧鏡,又以數妓女執蓮炬花燭,導前迎引。遂以二親信女使,左右扶侍而行,踏青錦褥或青氈花席上行,先跨馬鞍,驀背平秤過。入中門,至一室中少歇,當中懸帳,謂之“坐虛帳”。或徑迎入房室,內坐于床上,謂之“坐床富貴”。其家委親戚接待女氏親家,及親送客會湯次拂備酒四盞款待。
若論浙東,以親送客急三杯或五盞而回,名曰“走送”。向者迎新郎禮,其婿服綠裳、花幞頭,于中堂升一高座,先以媒氏或親戚互斟酒,請下高座歸房,至外姑致請,方下座回房坐富貴。今此禮久不用矣,止用妓樂花燭,迎引入房。
房門前先以彩帛一段橫掛于楣上,碎裂其下,婿入門,眾手爭扯而去,謂之“利市繳門”,爭求利市也。婿登床右首座,新婦座于左首,正坐富貴禮也。其禮官請兩新人出房,詣中堂參堂,男執槐簡,掛紅綠彩,綰雙同心結,倒行;女掛于手,面相向而行,謂之“牽巾”。并立堂前,遂請男家雙全女親,以秤或用機杼挑蓋頭,方露花容。
參拜堂次諸家神及家廟,行參諸親之禮畢,女復倒行,執同心結,牽新郎回房,講交拜禮,再坐床。
禮官以金銀盤盛金銀錢、彩錢、雜果撒帳;次命妓女執雙杯,以紅綠同心結綰盞底,地交巹禮畢,以盞一仰一覆,安于床下,取大吉利意。次男左女右結發,名曰“合髻”。又男以手摘女之花,女以手解郎綠拋紐,次擲花髻于床下,然后請掩帳。
新人換妝畢,禮官迎請兩新人詣中堂,行參謝之禮;次親朋講慶賀,及參謁外舅姑已畢,則兩親家行新親之好,然后入禮筵。行前筵五盞禮畢,別室歇坐,數杯勸色,以敘親義,仍行上賀賞花節次,仍復再入公筵。飲后筵四盞,以終其儀。
三日,女家送冠花、彩緞、鵝蛋,以金銀缸兒盛油蜜,頓于盤中,四圍撒貼套丁膠于上,并以茶餅、鵝羊果物等合送去婿家,謂之“送三朝禮”也。其兩新人于三日或七朝九日,往女家行拜門禮。女親家廣設華筵,款待新婿,名曰“會郎”,亦以上賀禮物與其婿。禮畢,女家備鼓吹迎送婿回宅第。女家或于九朝內,移廚往婿家致酒,謂之“暖女會”。自后迎女回家,以冠花、緞匹、合食之類,送歸婿家,謂之“洗頭”。
至一月,女家送彌月禮合,婿家開筵,延款親家及親眷,謂之“賀滿月會親”。自此禮儀可簡。遇節序,兩親互送節儀。若士庶百姓之家,貧富不等,亦宜隨家豐儉,卻不拘此禮。若果無所措,則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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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夢華錄》《夢梁錄》皆為實錄兩宋之民間婚俗,大致相當,具有傳承延續性。我們從兩者可以看出,跳新娘蓋頭之婚俗始于南宋時期。
男家細帖子的格式是:
某某州某縣某官宅或云寄居
三代。曾祖某某,諱某某,某某官;祖某某,諱某某,某某官;父某某,諱某某,某某官。
五服內有親某某
本宅幾宣教某年某月生
母姓氏有封號則具
右見議親次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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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家細帖子的格式是:
某某州某縣某官
三代。曾祖某某,諱某某,某某官;祖某某……;父某某……。
本宅某位幾小娘子某年某月生
母姓氏,奩田若干,奩具若干
右見議親次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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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定帖格式:
具位姓某
右某伏承
親家某人第幾令似與某女,締親言念立冰既兆適諧鳳,吉之占種玉未成先拜,魚箋之籠雖若太簡正替初心。自愧家貧莫辦帳幄之具敢,祈終惠少加,筐篚之資諄惟。
臺慈特賜
鑒察
年月日具位姓某?定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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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帖一旦下定,是不可毀約的,它具有法律上的認可。宋律規定:凡許嫁已報婚書,“不得輒悔,悔者杖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