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修孔氏家譜,族長是重要的領導者和組織者。

△孔子世家譜
《孔府檔案》中記載有族長向全族發出的修譜告示:
照得家門譜牒,傳信之書。蒙宗主榜示,力欲表彰懿行,垂法后世。其于科弟顯宦,道德碩儒,既已填冊開送外,竊念我族多有孝子、悌弟、義士、仁人、高隱、名流、詞林、藝苑,或家貧,或位卑或謝世之已遙,或卜居之甚僻,若不極力搜訪,難免遺美之憾。
為此,示仰各戶戶頭留心挨次查問,如有上項數等,即便抄出本人行狀、志銘、墓表及生平著作,或止據聞見,亦必開載事跡,刻期投入家庭,轉送纂局,以便立傳。如戶頭等貪賄受囑,虛譽冒開,或挾嫌勒索,故行遺漏者,皆在不恕。特示。
家庭族長為曉諭事:
照得纂修譜牒,家門大典。屢奉宗主明示,族眾有不孝、不弟、干名犯義者,具痛懲嚴逐,不許濫入譜系外,仍恐有不才匪類,趨入僧道邪巫,托處優卒賤役,辱祖玷宗,喪名敗節。為此,示仰各戶戶頭,即速開送行劣款冊,以便嚴究,勿得徇庇漏報。如有鄉愚無知,或因貧乏所迫,能自首悔過者,其戶頭等即與出具甘結,準令入譜,亦勿得指端掯勒。若實實執迷不改,陽奉陰違,即指名報出,依家范重責。立刻具申本縣,編入民籍,一例當差。子孫永不許入林赴廟。言在必行,勿致后悔。特示。
為嚴查遺漏以彰懿行事:
照得闔族之中,其一切品行聞望勛名事業,無不備載譜牒,以示表揚。更有一等族人,于年少之時,名字已例舊譜,至今尚乏子嗣者,既因舊譜有名,不復給以格冊,又無子孫三代履歷可考,雖有功名勛業,嘉言懿行,盡皆湮沒,殊堪憐憫。合行出示。
為此,示仰各戶族人知悉,如有此等情節,準本人自具清冊送館,免其譜費。如其人已故,即著其本支五服以內之親族,代為具冊報名,以便查核收錄。倘敢視為泛常,漫不經心,致有遺漏者,一經查出,定行懲治。各宜凜遵,無負本爵府彰善之至意也。須至告示者。為嚴催格冊譜費以修譜牒事:
照得恭修宗譜,必需格冊以備編次。且費用繁多,又需共捐譜費以資支發。今已于本年二月十七日開館,而投格冊譜費者尚屬寥寥。理合飭催。
為此,示仰各戶戶頭、戶舉,火速催取已散格冊,并每名八分紋銀譜費,限一月內盡行交納,仍出具甘結備查。如尚有未散格冊者,速赴族長處支領布散。敢有怠玩抗違并假冒遺漏勒索等弊,一經查出,重究不貸。須至告示者。
族人修譜格
冊續修孔氏家譜,族人首先要填寫修譜格冊。格冊的前部還有衍圣公的訓諭:
襲封衍圣公府為通行修譜格式以清世系以杜奸冒事。
恭照孔子世家譜牒,每逢甲子大修。前康熙甲子纂修迄今五十八載,年代久遠,子姓繁衍,恐有偽冒,稽查宜嚴。今屆甲子,理應纂修,合行給式填造。仰戶頭、戶舉執式挨散各家,細加查考,除假冒不許混入,其有背祖辱先,流為邪教、優隸及入各等匪類者,悉行革出,不許入譜,永為外孔。
如舊譜有名今改別名者,各須填明,以便查對。若有子幾人,孫幾人,照式實填,毋得遺漏差誤。
但費用浩繁,一切工料食用,仍照前次舊例,每名捐銀八分。現任官宦,另自酌捐。不許戶長人等借名派擾。式到之日,即便于工作填寫明白,連名下應捐以費,限一月內齊全送府,以憑匯核。如有前項等弊,一經查出,定行嚴究不貸。凡我宗族,其各遵奉毋違。須至式者。
六十七代毓微,字珮玖,號〇〇行一,年四十九歲。
現住本縣王家村,習農業,職官理戶事。
曾祖尚信,字〇〇號〇〇行四,職故。
祖衍瑜,字〇〇號〇〇行一,職故。
父興標,字〇〇號〇〇行二,職官理戶事,故。
子四人,名傳能、傳賢、傳有、傳祿。
乾隆七年〇月〇日。
戶頭繼鉝:驗給。戶舉毓徽:驗交。
立字第一號。
?孔氏行輩
在清代,孔氏家族修譜時曾頒布有行輩告示,告示說:“襲封衍圣公府為曉諭事。照得立行輩所以分尊卑定表字所以別長幼。邇來我族人滿數萬丁,居連數百里。豈唯目不能遍識,而且耳不能遍聞。若無行輩則昭穆易紊,無表字則稱謂不倫。在前業經奉旨更定。今依所定吉字開列于后。凡我族人俱當遵照后開行輩,取名訓字。有不欽依世次隨意妄呼者,不準入譜。”(《孔府檔案》一一六二)
孔氏行輩,從四十五代起,已注意訂定,但不太嚴格。明洪武初年,太祖朱元璋先后賜給孔氏十字:希(士)言(伯)公(文)彥(朝)承(永)宏(以)聞(質)貞(用)尚(之)衍(茂),從五十六代往下排列。明崇禎二年(1629年),六十五衍圣公孔胤植報請皇帝,又立十字:興(起)毓(鐘)傳(振)孔氏宗族220221◇ 第八章 孔族家譜 ◇繼(體)廣(京)昭(顯)憲(法)慶(澤)繁(羽)祥(瑞)。”到了清代晚期,以前所定十字又以用完,孔子七十五代孫衍圣公孔祥珂于清同治二年(1853年)又奏請皇帝恩準,新賜行輩十字:“令、德、維、垂、佑、欽、紹、念、顯、揚。”向全國公布。孔氏族人繁衍既多,到民國初年,為了各地孔氏族人編修家譜的需要,孔子七十六代孫衍圣公孔令貽于民國八年(1919年)又擬新的行輩二十字,咨請內務部核準立案,于民國八年向全國公布。二十字是:“建、道、敦、安、定、懋、修、肇、懿、長、裕、文、煥、景、瑞、永、錫、世、緒、昌。”
開館修譜告示
襲封衍圣公為開列條款剴切曉諭事:
照得本爵府前因修輯大譜,業經出示曉諭在案。查孔氏譜牒,歷久未修,頭緒繁多,清厘未易。倘有草率,關系匪輕。前諭六十戶,先繕草譜,呈送族長、舉事處,悉心校對,毋稍紊亂,以昭慎重,迄今數月,尚未齊全。
現在札飭族長、舉事、四氏學學錄等,先行設局,并選族中端方干練者數人,共襄厥事。著即傳諭戶頭、戶舉知會各該戶,速將草譜送局校對清楚,以便擇日開館。所有各戶丁銀,務令戶頭、戶舉陸續呈繳局內驗收,登記號簿,發給執照,以憑查核。
除遵照舊譜前定條規,干犯不孝不弟,流入下賤,皂子、贅婿、僧道、義子不準入譜外,合再酌擬數條,明晰示諭。為此,示仰各戶族人等迅速呈送草譜,互相稽查,一體遵照辦理,毋得遲延觀望,致稽時日。各宜凜遵。毋違者罰款。特示。
計開條款于左:
一、大譜自乾隆甲子重修后百有余年,各戶內支派繁多,亦有絕祀無傳者,易于混淆。誠恐有偽孔夤緣賄囑無知戶頭、戶舉,串曲舞弊,詭名冒認,亂我宗派。仰族長、舉事、提調細心嚴查,如有前項等弊,許戶頭、戶舉及本戶族人據實稟揭。倘若戶頭、戶舉挾同捏飾,一經查出或被人指稟,定行送官治罪,決不寬貸。
二、纂修大譜必須各戶內先編草譜,呈送族長、舉事處,以憑查核。俟查對明白,毫無錯誤遺漏,開館后即付剞劂。仰族長、舉事速傳各戶戶頭、戶舉,將各戶草譜立行催繳,定限于咸豐元年二月三十日交齊。倘敢意遲延,希圖借端作弊,定將該戶頭、戶舉從重嚴懲不貸。
三、家譜多年未修,戶大丁多,各戶內世官顯第,道德碩儒,誠不乏人。亦有品行不端干預詞訟者。本爵府力欲表揚懿德,垂法后世,以示彰善癉惡之意。惟散處四方,一時不能遍為稽查,須賴學校中公同保舉,開具事跡,纂入大譜。仰各戶內舉貢生員,同心協力,于本戶內細心訪查。如有干犯前項條規進,并各戶戶頭、戶舉招搖撞騙,捏名冒認,希圖舞弊者,該族人等務必指名稟揭,本爵府究實治罪。首人從厚優獎。
四、修譜合族大公事,稽查須憑各戶舉、貢、生、監該族人等,讀書舊貌禮,見聞交接必廣。務于本戶內悉心嚴查,互相保結。如他戶內有干犯前項條規,該族人等知之詳者,亦許指名稟揭。俟開館后,本爵府定限日期,按草譜逐一點名。本戶舉、貢、生、監十人聯名互結,照學院考試例,出具保結,即付剞劂。倘推故觀望,徇情匿隱,一徑查出或被人指稟,定從重嚴究。
五、纂修家譜,費用浩大。舊例各戶族人,每丁捐銀八分,為一應剞劂工料之用。此項系開大館查明草譜后,方散給執照,按名清收。如有無知戶頭、戶舉,毫無憑據,借端在外撞騙,許該族即赴族長、舉事處指名稟揭,定將該戶頭責革枷號示眾,照撞騙例治罪。
六、纂修大譜,稽察最關緊要,必須嚴查辦。各戶內雖有戶頭、戶舉,而賢愚不等,末足盡信。各戶內舉、貢、生、監,品行端方者,自不乏人。仰族長、舉事、四氏學學錄,于各戶內酌保公正廉明方堪信任者,大戶內四五人,中戶內三四人,小戶內二三人,本爵府看驗后發給監臨戳記,以昭慎重。該戶內如有科第顯宦孝友堪堪傳者,開具實跡,表揚懿德,永垂不朽。如有干犯前例者,亦即指名稟揭,毋徇情面。所有散給各戶格式,總以監臨戳記并出具甘結畫押為憑。本爵府雅意旁求,首重學校,該族人等,品學兼優,斷不肯自暴自棄。所望同心協力,細訪嚴查,共襄厥事。倘有詭冒捏認,串同舞弊等情,惟監臨是問,治以應得之罪,決不寬貸。
七、流寓戶散處四方,歷年已久,無從稽查。本爵府垂念同宗,不忍擯棄,另修流寓支譜,均有底案可查。該流寓戶居住之州縣,亦行文存冊,不得纂入大譜。誠恐無知戶頭、戶舉捏名冒認,意存攙越,仰族長、舉事、各戶監臨,隨時嚴查,不準絲毫含混,以杜詭名舞弊。右諭通知
道光三十年十月二十九日示。
實貼。
修譜執事人員誓詞
修譜執事人員誓詞:
嚴斥假冒所以去偽而存真,分別賢愚所以彰善而癉惡。今當甲子之修譜,用申布告之誓詞。凡我宗執事人員,毋便己私,毋徇情面,毋憚勞而就逸,毋挾怨而生嫌。各宜清白乃心,恪供厥職。共稟協恭之誼,以光久大之謨。嗣后如不遵誓詞,有渝此盟者,宗族所不齒,名教所不容。天地祖宗其共殛之。
嚴禁攪擾刊修家譜作坊告示
襲封衍圣公府為禁約事:
照得刊修家譜,理宜肅靜。本府遠尋名手,開作寫刻,限日竣事。誠恐
閑雜人等入內攪擾,或容留外來游客,徇私借寓,有妨工作,或失落板片冊籍,
或通同添減名字,事關重大,深為未便。合行出示禁約。
為此,事仰家庭官不時差役在作坊巡查,如遇上項閑雜人等在內攪擾及作寓者,立刻鎖拿解府,重處不貸。特示。
乾隆九年月 日示。
實貼作坊。
光山縣孔氏入譜條規
流寓外地的孔氏族人,在修譜時,同樣條規嚴格。如光山縣孔氏入譜時的條規規定:
一、凡養異姓者不許入譜。
二、凡贅婿冒姓者不許入譜。
三、凡隨母帶來之子不許入譜。
四、凡承立外姓不歸宗者不許入譜。
五、凡流入僧道下賤者不許入譜。
六、不忠不孝干犯名義者不許入譜。
七、凡入譜者該戶頭、戶舉秉公查核,不得徇情濫收,亦不得挾嫌故斥。有如此者,許知見人首告,本爵府究實治罪。首人給賞。
八、凡新添人丁,各給冊格一本,令填三代履歷,必令親填,務毋遺錯,親送戶頭、戶舉。該戶頭、戶舉細心查核,果無以假冒真,將無作有情事,出具甘結,本戶連名甘結,同送族長。該族長同戶頭、戶舉再加查核,申送本爵府。本爵府覆核鈐印。凡譜所藏,該戶舉執掌,不得聽族人言語,私自取出添減。
高淳縣修譜條規
高淳縣族人入譜時的條規,也很有代表性。條規首先向族人曉明修譜的重大義意,然后規定:
照得甲子修譜之年,以便開局纂修等情。除出示曉諭外,合行札飭該房長及各分長等,均宜同心懋力,恪守條規,敬謹纂修,統限八月底告成,不得故違。倘有不遵禁約條規者,該房長即行據實稟報,以憑究處。

△高淳縣孔家大院
一、家門故事,甲子歲為大修之年。查高淳漆橋乙亥修譜,今經五十余年,耆舊凋零,世遠易訛,人繁難核。凡與司事者,尤宜加意精詳,共襄重舉。
二、嚴核假冒。念漆橋自文昱公遷居以來,昭穆相承,十有數世,子姓相衍,萬有余丁。人多則宗派易混,戶眾則賢愚雜出。圣脈真傳豈容溷亂。近世以來,或以養子奉祀。或以贅婿承祧,或娶再醮而以前子箕裘,或居隔境而以異姓似續。各分長務宜查明斥逐,切勿因循干咎。至流入增道者,下賤者,干犯名義者,毋得混登譜牒。然既懲其不率,亦復許以自新。若能去邪歸正,悔愆改行,自當收入。毋苛毋縱,酌乎情理之至。
三、循舊規。查在籍譜牒事跡雖略,門祚攸詳,彷歐是氏、蘇氏小宗之法,最為明晰。第族繁丁眾,不能不有流寓于他處。若老譜僅注流寓數次不敘者,俱宜仍照舊注流寓字樣,以便各修其譜,恪遵大宗流寓之例。
四、查遺漏。念支派雖分,水源木本,以圣祖視之皆為子孫,與大宗莫非毛里相屬。各房分長不得遺名失載,致同居子姓之中,獨落譜牒之外。務須悉心查明,毋得玩愒,以滋罪戾。
五、嫡妾禮法攸關,本人溺于私愛,子孫歸美所生,往往易易致混淆。
各分長須嚴行查核,據實直書,毋得肆意淆亂,致乖名分。
六、本人無子而以近宗奉祀者,必系某之子出繼,亦不沒其實之意也。有為人后者,仍注于其本生父之下,原人子之心,不忘其所自出也。
七、校閱職司讎校,當念譜事至重,一名一字非可稍涉魯魚。務期謄真之后,對閱稿本,上板之后,對閱真本。始終細密,毋率毋怠。
八、督刊自開雕以至刷印,時刻須在局內查驗,期于剞劂工致,紙墨精良。刷譜時會同纂修清查照應,其板隨刷隨繳。倘查點不周,致有情弊及卷中或有復繙少頁,遺誤不小,干咎非輕。
嘉慶十年五月十六日。
圣公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