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孟祥才,彭門導師、著名歷史學家,山東臨沂人,1964年畢業于山東師范學院歷史系,后前往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攻讀研究生。現為山東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農民戰爭史研究會秘書長,中國秦漢史研究會副會長、山東史學會副會長,山東農民史研究會副理事長。長期從事中國思想史、先秦秦漢史的教學和研究工作。

漢景帝劉啟(公元前156——公元前141年在位),在位的十六個年頭,基本是繼承了惠帝以來執行的黃老思想指導下的“與民休息”政策,輕徭、薄賦、節儉、省刑,使漢皇朝生產繼續發展,經濟進一步走向繁榮。
景帝在位期間,政治上發生的最大事件是平定“吳楚七國之亂”。這一事件突出展現了他維護皇帝制度和中央集權的政治意識。當吳楚七國發出叛亂的信號時,景帝還打算以犧牲主張“削藩”的晁錯達成妥協,但當這種妥協受挫后,他還是堅定地謀劃武力平叛。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二月,漢軍與叛軍接戰不到一個月,勝負之局已定。景帝對指揮漢軍圍剿叛軍的各路將軍發出一個對反叛諸侯王國君臣聲罪致討和趕盡殺絕的詔書:
蓋聞為善者天報以福,為非者天報以殃。高皇帝親垂功德,建立諸侯,幽王、悼惠王絕無后,孝文皇帝哀憐加惠,王幽王子遂,悼惠王子卬等,令奉其先王宗廟,為漢藩國,德配天地,明并日月。而吳王濞背德反義,誘天下亡命罪人,亂天下幣,稱疾不朝二十余年。有司數請濞罪,孝文皇帝寬之,欲其改行為善。今乃與楚王戊、趙王遂、膠西王卬、濟南王辟光、淄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約從謀反,為逆無道,起兵以危宗廟,賊殺大臣及漢使者,迫劫萬民,伐殺無罪,燒殘民家,掘其丘壟,甚為虐暴。而卬等又重逆無道,燒宗廟,鹵御物,朕甚痛之。朕素服避正殿,將軍其勸士大夫擊反虜。擊反虜者,深入多殺為功,斬首捕虜比三百石以上皆殺,無有所置。敢有議詔及不如詔者,皆要斬。
在景帝看來,只要諸侯王覬覦皇位,就是“為逆無道”、“重逆無道”,就必須趕盡殺絕,絕對不能姑息。而臣子,更是等而下之,只能是皇帝整個棋盤上任意驅使運作的棋子,皇帝對他們具有生殺予奪之權,其生死禍福,完全系于皇帝的一念間。號稱“智囊”的晁錯,被他當作與吳楚七國妥協的犧牲品平白無辜地送掉了性命。功勛卓著的周亞夫,因為在一些問題上與他意見相左,就被誣以“謀反”的罪名下獄,施以百般侮辱,致使其“不食五日,嘔血而死”。
不過,在景帝的政治思想中,與乃父一樣堅持民本的理念,這突出表現在薄賦和省刑等方面。他繼位伊始,就下令“除田半租”,使三十稅一成為終西漢之世的定制。同時繼續執行對匈奴的“和親”政策,不主動挑起戰爭,基本上維護了邊境地區的和平和安寧。他還多次大赦天下,賞賜民爵,貫徹了“與民休息”的既定國策,使漢帝國保持了向上發展的勢頭。例如,元年(公元前156年)他下達了《聽民徙寬大地詔》:
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天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陿,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四月,發布了《令二千石修職詔》:
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農事傷則饑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夫饑寒並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后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太官,省繇賦欲天下務農桑,素有畜積,以備災害。彊毋攘弱,眾毋暴寡,老耆以壽終,幼孤得遂長。今歲或不登,民食頗寡,其咎安在?或詐偽為吏,吏以貨賂為市,漁奪百姓,侵牟萬民。縣丞,長吏也,姧法與盜盜,甚無謂也。其令二千石各脩其職;不事官職耗亂者,丞相以聞,請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后元三年(公元前142年)正月,再發布《勸農桑詔》:
農,天下之本也。黃金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幣用,不識其終始。間歲或不登,意為末者眾,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得衣食物。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二千石聽者,與同罪。
這三個詔書,反映了景帝對民本,主要是農本的重視,他特別強調各級官吏必須貫徹重本抑末的政策,將其視為官吏們“修職”的主要內容,同時規定了對違反這一政策官吏的懲罰措施。這一根深蒂固的以農立國、以農固本的意識,幾乎是中國封建社會前期所有君王和政治家的共識。
景帝的政治思想中還有明確的省刑意識和公正執法的理念。元年(公元前156年)他發布了《減笞詔》,中六年(公元前144年)又發布《減笞法詔》。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下達《讞獄詔》:
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獄,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復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貨賂為市,朋黨比周,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令亡罪者失職,朕甚憐之。有罪者不伏罪,姦法為暴,甚亡謂也。諸獄疑,若雖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厭者,輒讞之。
后元元年(公元前143年)正月,再次發布《讞獄詔》:
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后不當,讞者不為失。欲令治獄者務先寬。
兩次《讞獄詔》的中心意思,一是公正執法,使罰當其罪。二是量刑從寬,杜絕枉法苛酷。與此相聯系,景帝的廉政觀念也比較突出。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五月,他發布了《重廉士詔》:
人不患其不知,患其為詐也;不患其不勇,患其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厭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廉士算不必眾,有市籍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之,貪夫長利。
因為景帝具有重農、薄賦、省刑和倡廉的政治思想并將其基本貫徹到自己的行政實踐中去,因而能夠與文帝共同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第一個“盛世”——“文景之治”,從而使自己的名字與一個輝煌的符號連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