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明? 孟繼新
??? 在曲阜,作為圣人后裔,所有孔氏家族成員,都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夠順利陪葬孔林,這幾乎成了孔氏族人心中的目標。因為,能附葬在孔子墓邊,這是很榮耀的事。但也有例外的情況,有些孔氏族人,雖然生前聲名顯赫,但去世后卻不能歸葬孔林。
舊時,犁鏵店村南有一處清代孔氏墓地(隨著近期的開發,墓地現已不存,保護標志碑尚在),墓地的起始者就是孔子的六十九代孫孔繼汾。他是六十八代衍圣公孔傳鐸的第四子,清代著名的學者、經學家。他篤志勵學,知識淵博,精通經史與金石學,手校經史諸書,刊為家塾讀本。一生從事孔氏家族史研究,皓首窮經,曾為乾隆皇帝進講過經書,官至戶部主事,軍機處行走。最后卻因文字獄含冤獲罪,直到晚年客死他鄉。按祖法不得入葬孔林,令人唏噓不已。
孔繼汾,字體儀,號止堂。十四歲時取恩貢生,二十一歲時考中舉人。因當年衍圣公孔昭煥正在年幼之時,雖爵位在身,但不能獨自掌管府務。這期間孔府的府務,基本上是由孔繼汾代管。
孔繼汾勤于著述,主要著作有《孔氏家儀》、《家儀答問》、《劻儀糾謬集》、《喪服表》、《文廟禮器圖式》、《喪祭儀節》、《圣門樂志》、《文廟樂舞全譜》、《闕里文獻考》、《孔子世家譜》、《東家嫡系小譜·齒序》、《孔氏大宗支譜·齒序》、《行余詩草》、《文獻通考序》、《春秋金鎖匙》等。
孔繼汾因文思才干具優,而聞達于孔族內外,但是孔繼汾也因為自己的著述而引火燒身。
這年已是六十歲的孔繼汾,因著了一本《孔氏家儀》被族人告發,說是書中任意更改《大清會典》,有欺君犯上之罪,因此獲罪入獄。而且,把個衍圣公孔憲培也糊里糊涂地給牽扯進去,落了個失察之過。
乾隆五十年(1785年),孔氏族人,原任孔廟四品執事官孔繼戍,突然呈文到山東巡撫衙門,狀告革職主事孔繼汾著《孔氏家儀》一書,有增減《會典》服制,并有“今之顯悖于古者”、“于區區復古之苦心”等字樣。
山東巡撫明興,接到報案后,打開孔繼戍送來的《家儀》一看,“果然語多狂妄”。隨后,明興飭令布政使按察使再逐細磨勘,同時又飛飭曲阜縣衙門,速速查取印書的板片,拘捕孔繼汾,提解赴省訊取確供。
此案被定為大案要案,巡撫明興親自審訊,布政使馮晉祚,按察使陳守訓協助調查。
不久,孔繼汾連同被查出的印書版本,一齊提解到省。初審開始,孔繼汾便呈出一本《家儀》,但孔繼汾呈出的這本《家儀》,與孔繼戍拿來的原書互不相同。很顯然,孔繼汾呈的這本《家儀》是經過挖改的,而且還少了書中的《問答》四卷。
在審問時,孔繼汾不但不認罪,而且還據理力辯,明興見孔繼汾不服罪,且此案又關系國家重典,沒有自作處理,而是急速上奏了朝廷。奏本還附上了孔繼戍、孔繼汾呈出的各原書粘貼黃簽并孔繼汾全供另繕清單,恭呈御覽。
在上奏朝廷的同時,明興又委任布政使馮晉祚親詣曲阜,會同衍圣公孔憲培嚴行收繳《孔氏家儀》,并嚴查孔繼汾的其它書籍中有無妄為議論之詞。
孔繼汾雖是孔憲培近支長輩,但事到如今,他已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哪還顧得上許多。所以當馮晉祚來到曲阜后,孔憲培沒敢怠慢,馬上會同馮晉祚帶領大批人馬,前赴孔繼汾家搜查。
孔繼汾居住的十府里,合府上下,突然禍從天降,一時間喧嚷四起,亂作一團……
而那一邊,乾隆皇帝弘歷看了山東巡撫明興上奏的奏本后,一時火起!說道:“孔繼汾曾任司員,在軍機處行走,其人小有才干,若能安分供職,自必早加擢用。以其居鄉多事革職,本非安分之人,故棄而弗用耳。彼應安分改過,乃著《家儀》一書,則因其平日抑郁不得志,借以沽名紓念,其心更不可問。若使仕宦通顯,必不以著述為能。此等進退無據之徒,最可鄙恨!孔繼汾著書革職拿交刑部,交大學士九卿會同該部嚴審定擬具奏。孔繼戍亦著解部質訊。至孔繼汾身系圣裔,即其書果有狂妄,亦止應罪及其身,其子弟族眾均毋庸連及,以示朕遵崇先圣加恩后裔之至意。”
孔繼汾被押解到京,打入刑部大牢。
由大學士阿桂,會同刑部喀寧阿嚴審,當問及孔繼汾是如何妄作《家儀》一書,又是如何沽名紓忿,影射朝廷的?孔繼汾說:“書內所說‘今之顯悖于古’及‘時俗之萬萬不可從的’兩條,‘今’字我實指今俗而言,并不敢指斥今制。因此書說喪儀的最多,我見家中遇此事儀節多與禮相悖,如卷五內所說‘古禮斂必掩形,今俗衾不覆首,古禮束帛依魂,今俗魂帛結成人形。’如卷六內所說‘古禮大祥棄杖,今俗葬后三日即棄杖’等事,都是世俗顯悖于古不可從的。但我不說顯悖于‘禮’,竟說顯悖于‘古’,并用‘復古’等事字樣,就是我糊涂不通,該得重罪了。又書中所說‘律本簡略遂成漏文’及指出增減會典內圖次字樣各節,我因《會典》降服報服間有無明文的,如妻為夫之庶母一條,服制未詳,是以于書內增入,其實律文內既有正服則降服報服自可類推,并非簡略漏文,我又補入,實系我無知妄作。還有何辯呢。”
阿桂看了孔繼汾所稱“復古返古”等字樣,及辯論服制增減律文之處,雖書中標簽出的地方甚多,但大略總不出此數語,而孔繼汾已經認罪,可以繼續往下審別的問題。
阿桂拿出孔繼戍呈出的書,與孔繼汾所拿來的書,做了比較,指出:“孔繼戍呈出書本與原來不同處甚多,明系聞知孔繼戍要呈首,是以將違悖字樣挖改?”孔繼汾說:“我書內挖改處,都是隨時看出措詞未妥陸續刪改的,孔繼戍呈出的就是我的原本,但求查對其中多系字句未妥之處,若知道孔繼戍要將書呈首,方才挖改,書內簽出各條,我何不全行改去呢?求詳情。總之我一家世受國恩,至優極渥,繼汾具有人心,何敢稍萌悖逆之念。只因我曾經出任,緣事革職后在籍間居,無可見長,妄意著一部書,希圖宗族中說我是有學問的人,可以邀取名譽。我又糊涂不通,不知檢點,以致措詞種種舛繆。今蒙指駁詰訊,追悔無及,只求將我從重治罪就是恩典。”
阿桂見孔繼汾認罪,心中大快,便命孔繼汾在供狀上畫了押后,重新押回大牢收監起來。
既已審明,便可定罪!根據清律載:“增減制書未施行者,絞監候……”等語,對孔繼汾作出處理決定:“孔繼汾身系圣裔,曾登仕版,世受國恩,自宜明理安分。前以居鄉多事,蒙皇上不加嚴遣,僅予擯棄,孔繼汾尤宜愧悔改過,乃復因不能出仕,抑郁無聊,妄著《家儀》一書,異邀名譽。誠如圣諭‘此等進退無據之徒,最可鄙恨’。且《會典》為奉行定制,典則昭然。孔繼汾率以己意,援引舛繆,雖只為伊家所行儀節起見,尚非有心違悖與增減制書者,較屬有間,照增減制書律,量減一等,擬流不足以示懲儆。孔繼汾應從重發往伊犁充當苦差,以為在籍人員無知妄作者戒。”
孔繼汾所著《家儀》,系于乾隆三十年刊刻,作為宗主衍圣公的孔憲培并未舉出,亦有不合。但是,孔憲培已行具折請罪在先,且蒙皇上俯念圣裔,予以寬免。孔憲培亦毋庸議。
孔繼汾已年過花甲,卻披枷帶鎖,長途跋涉,前往新疆服刑。孔繼汾的次子孔廣森,當時為翰林院檢討,由于他多方求情,并籌集了贖金,使其父于去新疆服刑的途中被赦免回籍,孔繼汾蒙遣此難,憂憤滿腔,不愿家居養老,遂南游杭州,排憂解愁,抵達不久,竟染病不得醫治,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八月六日,客死在友人梁同書家中。他的尸體被運回曲阜后,因他是被“罪”之人,不能歸葬孔林中,只得葬于曲阜城西犁鏵店村西南。